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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友谊2023年环市东路监控中心及外围监控改造

工程项目采购文件


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对2023年环市东路监控中心及外围监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选取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诚邀有意愿且符合本公告中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2023年环市东路监控中心及外围监控改造工程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项目最高限价:444300元;报价不能超过采购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放弃或废标。

4.响应人应对本次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5.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

6.项目资金:采购人自筹资金

7.本项目是根据采购人监控设备、管理平台软件、客流分析系统和设备、网络管理系统和网络设备的基础上对监控中心和外围监控设备进行改造的工程项目。

8.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区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符合项目进度、技术、质量、环境和健康安全要求。

9.施工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应达到相关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具体施工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内相关描述。

10.交付要求:第三章项目需求的工作内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天(自然日)内完成,需与现场装修配合施工,验收在完成第三章项目需求的工作内容后10个工作日组织验收。

11.合同模式:本项目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按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详见:第五章合同模板

12.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需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

2工程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额80%(需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

3)完成工程结算核定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经核定的工程结算总价扣减已预付工程款并提留质保金(结算总额3%)后的余款(需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

4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结算总额3%(需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

5最终工程结算总价以采购人审计部门审核为准。

13.质保期:参照采购人工程制度管理规定,本工程为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和设备质保期自工程竣工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年。

二、资格要求

1.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范围包含信息工程及相关营业类型。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三、项目相关文件及结果的获取

项目相关文件的获取: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gzfs.com

采购结果的获取:响应人在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gzfs.com获取采购结果。

 

四、采购事项说明:

1.采购事项咨询:

响应人对项目有疑问请与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咨询。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楼10楼数字化管理部

联系人:胡生刘生    联系方式:020-83483292

2.监管部门

本项目的监管部门: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

3.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65日下午17点(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楼十楼秘书处

收件人:陈思敏          联系方式:18102612219

4.响应文件收件方式:现场交付快递(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和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联系电话等,涉及相关费用由响应方自行承担)。其他响应方式概不接受(包含且不限于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等)。

5.评审时间:202366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

6.评审方式:详见第六章评分标准。

7.参与邀请的响应人可安排人员在2023531日下午15点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现场,与采购人的采购事项咨询联系人联系。采购人于当天在该时间统一安排现场踏勘与答疑工作。

 

五、公告期限

2023529日起至202365日止。


监控中心及外围监控改造工程项目采购文件和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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